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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快捷、美味:吉食達便當訂購服務的獨特魅力

在當今的繁忙社會中,人們尋找快捷、方便而又健康的營養來源已成為一種趨勢。在這種環境下,吉食達便當訂購服務為大眾提供了絕佳的解決方案。無論你在家中,或是在辦公室,只需透過幾次點擊,吉食達就能將美味的便當送到你的手中。由於其方便性和高品質的服務,吉食達在各個年齡層的消費者中都受到熱烈的歡迎,並迅速在便當外送服務業中占據了一席之地。

中央廚房的品質監管:以安全為優先

吉食達擁有自家的中央廚房,全程監控食物的準備和製作過程。每道菜餚從選擇食材開始,到烹飪,再到包裝,吉食達都確保每個環節都達到最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他們經驗豐富的廚師團隊與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共同確保每道外送的便當都是在最安全的環境中製作出來的。因此,吉食達的客戶無需擔心食品的安全問題,只需要享受美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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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地主合建分售之廣告費 應按售價比例分攤後列報,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解決您所有會計稅務問題

南區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每推出新建案時,常會利用廣告,增加曝光率,以提高銷售成績,但如果是與地主合建分售的話,該建案的廣告費應按房屋與土地的售價比例分攤後,方得列報為公司廣告費。該局說明,建設公司與地主採合建分售房屋及土地,建設公司為促銷目的所支付的廣告費,因其廣告效益已及於土地,自應依售價分攤於房地,再分別計算損益,才算合理,因此,基於收入費用配合原則,歸屬地主銷售土地部分的相關費用,包括廣告費等等,是不能從公司銷售房屋收入中減除,公司如有代地主負擔的廣告費,是不得列報為公司的費用。該局進一步說明,日前查核甲建設公司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列報廣告費300萬元,因甲公司係與地主採合建分售方式銷售建案,並約定房地售價比例為4:6,甲公司雖主張已與地主約定銷售合建房地的廣告費全數由建設公司負擔,但在稅務申報上,仍應按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規定,房屋與土地的售價比例,將屬於地主出售土地應負擔的廣告費180萬元[300萬元×6/(4+6)=180萬元〕,予以剔除補稅。(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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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承租人取得耕地三七五租約終止補償費,應於取得年度申報其他所得,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解決您所有會計稅務問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耕地出租人與承租人訂定耕地三七五租約,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給予承租人之補償費,得僅以半數列為其他所得,併入當年度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耕地出租人依規定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應就申請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預計土地增值稅,並按該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給予承租人補償。又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及第3項規定,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給予承租人之補償屬變動所得,得僅以半數作為當年度其他所得,申報並繳納綜合所得稅。  該局指出,耕地承租人甲君於107年間與出租人乙君簽訂耕作權放棄書向耕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乙君並同時給予甲君補償費1,100萬元,惟甲君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其他所得,經該局查獲後,核課甲君當年其他所得550萬元(補償費1,100萬元之半數),除補徵所漏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以罰鍰。  該局呼籲,民眾如有取得耕地三七五租約終止補償費,而漏未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凡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者,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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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豐原國內稅務諮詢最佳稅務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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